生命科学学术委员会组成和工作职责
(试行稿)2002年4月
一、生命科学学术委员会是由生命科学学院和神经生物学研究所专家代表组成的学术咨询、评议机构,受校学术委员会领导。
二、生命科学学术委员会在生命科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上充分发挥积极的作用,努力推进学术创新、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不断促进生命科学科研水平提高和事业发展。
三、生命科学学术委员会由11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学术秘书1人,任期与校学术委员会同步。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生命科学学院和神经生物学研究所专家为生命科学学术委员会当选委员。
四、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为:
1.咨询、评议学科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论证重大科研项目,并对教学、科研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3.评议生命科学师资队伍建设,评议拟引进的优秀人才;
4.审议教师高级职称的任职资格;
5.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和院行政班子委托的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