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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 1、学生在实验课上所使用的玻璃器皿、剪刀、镊子等低值易耗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各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比例,但必须在每学期开课前向学生声明并列出详细清单。
  • 2、实验室的每件仪器设备使用者均需小心爱护,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粗暴使用。凡发现有违规或粗暴操作者,应给予教育、警告,若仍不改正,酌情予以适当处罚。
  • 3、实验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查清责任,辨明是设备的质量问题或自然坏损;还是使用者操作不当所致。如确是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担修理费中100元以下部分的全部及100元以上部分的10%。
  • 4、若损坏设备已无法修复而报废或是将设备丢失,责任人需承担部分赔偿,赔偿比例视损失金额多少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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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