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生命科学学院2015年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8浏览次数:2452

复旦大学人事处

       

校人通[2015]66号

 


 

 

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2015年度高级职务聘任的工作方案。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结果

2015年你单位教师高级职务的岗位数为:正高级岗位4个;副高级岗位3个。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修订院系高级职务评价标准

院系应根据学校新修订《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以及人文社科、理科、工科、医科、教学为主型岗位五类学科或岗位类型的《学术评价指导标准》,对本单位的评价标准与细则进行修订与完善。各院系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不应低于以往院系所制定的评价标准的要求;要明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的成果质量以及相应的数量要求;并充分体现对申请人的科学研究是否具有系统性和创新性进行重点考核评估。

各院系新修订的评价标准和细则、《院系各类聘任组织基本情况表》最晚于11月25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2、岗位设置

各单位根据学校批准的岗位数自主设岗。11月18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填写《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汇总表》和《高级职务岗位招聘信息表》、《高级职务招聘信息公布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

3、公开招聘、候选人材料公示    

岗位招聘的信息通过学院网站以及人事处主页公开发布,招聘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个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2015版)》;《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简表》;个人代表性成果复印件(正高级一般应提交3-5项、副高级2-3项),本人对代表性成果的自我评价说明;院系要求应聘者提供的其他材料)

院系须将所有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院系在收到候选人申报材料后,即开始公示)。申请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院系填写《公示情况反馈表》交人事处备案,并将收到的投诉意见与候选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院系教授会在资格提名环节予以审议。

4、院系资格提名

院系资格提名环节包括: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授(正高级讲师)、副教授(高级讲师)申请人的教学评估;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的师德审查(2015年聘任新增程序);院系教授会的资格提名投票。各院系应于12月5日前完成资格提名,并将填写好的《院系资格提名情况汇总表(2015)》报人事处备案。

 5、同行评议

院系将资格提名通过候选人的外审材料送人事处(具体材料包括:申请人《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表》复印件、校外同行学术评议表、代表性成果(正高申请人3-5项,副高申请人2-3项)、成果引用与评价证明、本人对代表性成果的评价说明)。

对于通过2014年校外同行评审的候选人,如果2015年仍然通过院系资格提名,2014年的外审结果仍然有效。

6、学术综合评议与推荐、名单公示

校外同行学术评审结束后,院系学术委员会根据校外专家评议结果进行学术综合评议与推荐,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学术评议,并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数投票推荐正式候选人,并对每位正式推荐候选人给出详细推荐意见。

院系填妥《院系学术评议推荐结果汇总表》提交给人事处,同时院系须将通过考察推荐的正式人选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院系综合评议推荐工作的具体时间要求,人事处将根据校外同行学术评审进度,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2015年高级职务聘任人员的聘任时间为2015年12月。

2、通知中提到的需报送人事处的表格,都需要同时提交纸质正式版本和电子版。

                                              

附件: 1、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2015修订)

       2、2015年高级职务相关表格材料(表格的电子版请至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人 事 处                                         2015年11月13日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和胡海荣联系并注意申报时间截点以及邮箱畅通:lifesciences@fudan.edu.cn; 516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