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与发育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重要精神,于2012年9月在复旦大学揭牌成立的非法人独立学术研究机构。中心核心协同单位包括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以及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联合美国耶鲁大学、美国贝勒医学院、美国宾州州立大学、日本国立成育医疗研究中心、云南大学、西藏大学、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国内外高校、研究单位和企业共同建设。
中心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引领国际遗传发育研究前沿”为使命,围绕人口健康、生物医药、粮食安全等国家战略产业,立足于遗传学、发育生物学、计算生物学等学科的优势,以发展人类和模式生物表型组研究为切入点,主攻“基因信息传递与实现过程的机理”这一核心方向,集聚并培养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人类学、计算生物学、精准医学与生物医药研发等学科和领域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学者,致力于建立系统遗传学的科研、学科和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和体系,取得重大理论突破与核心技术创新,带动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领域的前沿突破与产业发展,形成辐射国内外的遗传与发育协同创新研究与教育网络,成为国际著名的遗传与发育研究机构。
中心下设发展战略研究部、基因组学研究部、发育生殖研究部、表型组学研究部、表观遗传研究部、前沿技术研究部、谈家桢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成果转移与创业孵化基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及综合行政服务部共十个部门。现有来自各协同单位的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和行政管理人员逾300人,拥有一支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包括16名国内外院士、11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1名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4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24名国家973和重大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4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更多信息请登陆中心官网查询:http://cicgd.fudan.edu.cn/
博士后既是中心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开展前沿科学研究的骨干成员,也是中心实施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重点对象,更是中心不断充实高水平研究队伍的后备力量。为了全面推进各类科研任务的组织和实施,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青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加盟中心相关科研团队,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 应聘条件:
1. 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 过去5年内获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和学历;
3. 过去5年内在本领域发表过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高水平工作成果;
4. 立志科研事业,具有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二、 工作待遇:
1. 1、中心博士后年薪15-30万元(进站时保证10万元/年,进站半年后通过考核,补发其余部分),其他待遇参照复旦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详情请参考:http://www.hr.fudan.edu.cn/4816/list.htm);
2. 入选中心的博士后至少由2名中心PI共同指导开展协同研究;
3. 中心设立谈家桢博士后学者奖(Tan Postdoc Fellow),进站后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的博士后可通过申请谈家桢博士后学者奖,获得5-10万元的绩效奖励;
4. 入选博士后的人事关系挂靠在中心的博士后流动站(包括复旦大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以及协同单位博士后流动站等);
5. 中心实施2+2培养模式,I期博士后从报到当月算起,满24个月后参加考核。考核优秀者可通过申请国家基金委博士后留学项目或中心谈家桢博士后学者奖(Tan Postdoc Fellow)资助,到国外合作导师实验室开展II期博士后研究。考核合格者可进入复旦大学其他院系(或协同单位)的博士后流动站开展II期博士后研究;
6. 完成2+2培养的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者,可经复旦大学人才引进程序聘为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或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系统有正式编制的青年副研究员或青年研究员,也可经各协同单位人才引进程序聘为各单位正式研究人员。
三、 应聘材料:
1、 至中心网站(http://cicgd.fudan.edu.cn/ )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遗传与发育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申请表》,附个人电子签名;
2、 三封本领域专家推荐信(含博士导师);
3、 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
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文件需扫描)统一发送至:cicgd@fudan.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
四、 联系方式
遗传与发育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生命科学大楼A108室
联系人:张老师(021-51630519,rmzhang@fudan.edu.cn)
网址:http://cicgd.fudan.edu.cn/
五、 有效期:全年有效
遗传与发育协同创新中心
2015年12月3日
附具体要求: